妞妞从小就很懂事,不到两岁的时候就会自己吃饭了,从来没让人操心过。
现在也是乖乖坐着,斯斯文文吃着饭。可云锦书发现她只吃饭和青菜,那盘叉烧却一动不动的。
“妞妞,怎么不吃肉肉?不吃肉肉怎么长高高呢,要多吃肉肉,女孩子才会水灵水灵的哦。”云锦书边说边给小家伙夹了一小片叉烧。
小家伙眉头突然皱起来了,有点不情愿,也最后还是乖乖把那一小片的叉烧吃下去了。
云锦书知道这孩子是挑食了呢。
一开始他们没啥好日子过,妞妞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,那时候只要有吃的,哪怕是味道苦涩的野菜,妞妞也吃得香。
现在日子好起来了有好吃的了,小家伙就有了很多小孩子都有的毛病,那就是挑食。
还好妞妞很听话,就算是挑食,云锦书给她夹菜她也吃。即便如此,云锦书也还是有些心疼。总不能一直让孩子不情不愿地吃肉的。
难怪前世她就见到网上的人说,孩子可爱,那是别人家的孩子可爱,因为可以逗来玩。可自己养孩子就发愁了,事儿多。
别说别家的不听话的孩子了,就算是妞妞这么乖巧懂事的小娃娃,要养起来也不容易。
云锦书今天炒的是红薯叶。她夹了一片菜叶,再夹一片薄一些的叉烧,用筷子把叉烧撕成丝儿,包两条在红薯叶里夹过去给妞妞。
“妞妞,多吃点菜。”
“好,谢谢娘。”妞妞乖巧地把云锦书给她包的红薯叶吃进去了,没发现里面包了两条叉烧肉。
云锦书成功骗了妞妞,有些成就感,突然间她想到了什么。
“相公,我想到个挣钱的法子了。”
“嗯?”
“要不咱去驿站卖饭吧。”
“卖饭?”萧寂有些疑惑,“锦书,驿站卖饭的人太多了,而且很多都已经有了口碑的,咱去卖饭,怕是难卖。”
“不会啊爹,昨天钱叔叔不是说娘做饭好吃,比他们钱家的大厨都做得好吗?如果娘做饭,就不怕没生意的。”小宝说道。
“对,对!”妞妞也点头,“娘做的饭最好吃了,妞妞爱吃,嘻嘻!”
妞妞说着,又把云锦书新夹给她的包着叉烧的红薯叶给吃进去了。云锦书看着可乐了。三岁就是三岁,被她这个成年人智商碾压了。
“可是驿站都是赶路的人,他们吃饭也是为了充饥,补充体力更好上路,对好吃不好吃,没有多大的要求。”
“爹,驿站有不少驿官,有的长期在驿站为朝廷干活的,都拖家带口住在驿站那边,娘可以卖给他们。”小宝认真地说。
妞妞还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,哥哥说什么,她就是什么,只要是支持云锦书的,她就小鸡啄米一样点头。
“小宝聪明。”萧寂欣慰地夸小宝。
这话倒是真的,云锦书也赞同。这才多大的孩子啊,五岁,能有这样的想法着实是神童了。
“可是小宝,驿官既然拖家带口在驿站生活,肯定有自己在驿站的居所,不需要到外头来吃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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