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流着苦涩而后悔的泪,继续说,“婚礼那天,你头也不回的走了,我突然发觉我的心好疼。叶晴离开的时候,我都没有那样疼过。也是那天我才明白,之所以执着于只能娶你,是因为这么多年,你早已走进我的心里,我早就深深的爱上你,无人可替的那种深爱。我总是以为你那么爱我,绝不会离开我,所以我才敢背着你,做下那么多不可原谅的错事。事实却是,离不开的那个人,只有我。”
说这句话时,他特别难过的哭了,低垂着头不敢看我的眼睛,声音哽咽,低如耳语。
他的表情和声音都是那样的痛苦,就好像,一名痛失所爱的真情之人。
可是,若他真的有真情,是绝对做不出那些荒唐事情来的。
他不过是仗着我的爱,既要又要还要罢了!
说到底,是我眼瞎心盲的爱,让他忘了自己是谁,让他想要永远的对我予取予求。
他太自信了,以为他在我的心里,也是无可替代的。
是否无可替代,他可以不清楚,却是不应该忘掉,替代与否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我还有第三个选择:那就是,放弃!
他还在自说自话,“沐沐,你不要怪我这样对你,我也是没有办法。你那么聪明,我不这样做,你一定会跑掉的。我明白我不配说爱,我只是想体会一下,用心的去爱一个人,和心爱的人在一起,是什么样的感觉。你说的对,林家不会放过我,债主不会放过我,好多人都不会放过我。所以,沐沐,我特别珍惜和你真正在一起的,这些特别短暂的时光。未来等着我的是什么,都不要紧,我受着也就是了。”
我无心倾听他的内心独白,只是他一直在那里自说自话,再不想听也没有办法屏蔽。
工人的效率很高,饭菜做好的时候,全部完工。
程思昱给他们发了工钱,亲自送他们出门。
再回来时,我发现我的手可以动了,也能够发出一点声音。
“吃饭吧,我喂你。”程思昱用小勺子盛起一只烧得非常鲜美的虾仁,递到我的唇边,“张嘴,听话,我尝过了,很香。你不是一直想吃我做的饭吗,以后我每天都做给你吃,好不好?乖,听话啊,张嘴吃下去。”
我冷冷的凝视着他的眼睛,虾仁的味道直往我的鼻孔里钻,我的肚子叫嚣着真的很饿,我却没有张嘴,只是冷冷的凝视他,暗中蓄积力量。
终于,在他耐心的换了一块剔去刺的鱼肉时,我成功的抬起手,一把打翻他端着的盛满菜的小碟子,困难的说,“我,林沐,饿,死,也不会吃,你做,的菜。”
程思昱垂着头,看着被菜汁弄脏了的裤子,眼尾泛红,勉强的扯出一丝笑,“不喜欢吗?没关系,我给你定外卖,法餐好不好?就定你最喜欢的鹅肝酱和焗蜗牛,好不好?”
我鄙夷的嗤笑,“我宁可死,绝不,吃,一口。”
程思昱的情绪突然出现剧烈的起伏,眼底猩红一片,动作也变得异常粗鲁,“不吃东西不可以的,沐沐,我舍不得你死。如果我们当中一定要死一个的话,我希望死的那个是我。沐沐,听话,好好吃饭,不要让我动手。”
我理也不理,只问他,想要这样把我囚禁到什么时候,与其等到林森先生找到我,不如将我送回去。怎么说,这次都是他救了我。
虽说这样做可能也无法挽救程氏,至少不会让它死的太难看。
程思昱不说话,拿着手机,在订餐软件上下滑动着,选择心仪的菜品。
对于他的非暴力不合作,我真是厌恶到极点,再一次将他的手机拍落在地上,告诉他不要白废心思了,他就是定来龙肝凤胆,我也不会吃一口。
他不放我出去,我就绝食而死!
程思昱捡起手机,放在餐桌上,想了想,起身去冰箱里拿出一罐牛奶,捏着我的脸颊,漠声道,“喝点牛奶,我喂你。”
说完,他给我来了一个生灌。
我无法反抗,被呛得咳嗽,他手忙脚乱的扯出纸巾给我擦拭,又用空心掌,给我扣后背,等到我的呼吸平复,又接着灌下一口。
“沐沐,相信我,我只是想让你活而已。”
一罐牛奶生灌下大半,我又开始犯困,很快睡了过去。
夜里,我想要上厕所,醒来时,发现自己正依偎在一个温热的怀抱之中。
一双长而有力的臂膀环着我,我和身后人之间,只隔着两层很薄的衣料。
衣料实在太薄,薄到我清晰的感觉出他上身凸出来的骨头,以后腰部以下那条滚烫。
不用想都知道,一定是程思昱。
他的腕上戴着我送给他的腕表,中指上则是那枚被我扔掉的,求婚时买的那枚定婚戒指。
从前我求他戴上,他都不肯,说我矫情,戒指而已,即便不戴,全蓝城的人也都知道他和我的关系。
如今我的那枚都扔掉了,他却心甘情愿的戴在指间。
人啊,为什么总是要在失去后才想着要珍惜呢!
得不到的,或者失去的,才是最好的吗?
然而,这种人注定最后往往失去所有。
因为得不到的,将永远得不到。
而失去的,将永远不会回头。
身上仍然无力,我试了几次,只是身体微微的动了几下,并没能爬起来。
显然,牛奶里加了安眠和让我丧失行动能力的药。
努力了半天,没能成功爬起来,到底惊动了程思昱,他睡意含糊的支起上半身,揉着眼睛问我,“怎么了沐沐,是想去洗手间吗?”
我是真心不想搭理他,但是也真心再忍不了,只好认命的点头。
“好,我带你去。”他的唇角牵起一丝了然的笑意,起身下床,将我拦腰抱起,吓的我赶紧出言阻止,“给我放在洗手间门口就行,其他的不需要你。”
“你现在没有体力,必须...”
“否则,我一头撞死、咬舌自尽、暴体而亡。”
程思昱和我从小一起长大,当然知道我要是认真起来,那是个九头牛拉不回来的倔脾气,必定说到做到,识趣的没有和我争,而是将我放在马桶边,便走了出去,“我就在门口,有事情喊我。”
脱下睡裤和穿上睡裙的过程,比较繁琐,耗时也是相当的长,以至于程思昱等得心急,而叫了我好几次。
直到我说好了,他急发发的冲进来,见我安然无恙,又把我抱回到床上去。
他,也爬了上来,揽紧我,比刚刚揽得还要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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