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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做舔狗不回头,林小姐高调嫁大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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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章 穷途末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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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站在台上,冷眉立目的看着,丝毫没有制止的意思。

殷红的血染上洁白的婚纱,昂贵的珠宝被蒙尘。

叶晴恐惧的大声呼救,求程思昱放过他,求那个男人救救他们的孩子,求在座的哪位大发善心,能够帮她一把。

她不说还好,此话一出,程思昱更加疯魔,一脚接着一脚,重重的踢在叶晴的小腹上,巴掌一下接一下的扇在她妆容精致的脸上。

这场力量的角逐,程思昱用尽全力,仿佛一心置叶晴于死地而后快。

曾经那样爱着的白月光,那样深的让他惦记了五年、甚至不惜为之与家族反目、与命运抗争的叶晴,终于在此时此刻,化身为肮脏的饭粘子。

爱情确实伟大,他们之间长久而深重的爱情,也确实让我无比的羡慕过。

然而,在残酷的现实面前,令世人所景仰的真爱,还是以败北告终。

所以说,程思昱最爱的究竟是什么!

之前我以为是叶晴,现在看却不一定。

或许他谁都不爱,他只是在挑选对他来说,最有利的一方而已。

从这一点来说,爱情是可悲的,叶晴是可悲的,程思昱,则是可耻和可恨的。

我痛快的看着那对狗男女自相残杀,郁结在胸口的躁闷之气,渐渐消散。

再回首去看我那人生当中最美好、却最不值得的五年,只觉做了一场糊涂的梦。

如今大梦已醒,我终于找到真正属于我的路,一切很快会烟消云散。

我和那阴暗的五年、和犯傻的自己,和解了!

“都怪你,贱人,为什么要回来?为什么要勾搭我?要不是你,沐沐怎么会对我失望,怎么会不愿意嫁给我?贱人,去死!老子今天打死你。”

“你不是跟人跑了吗?回来干什么?你个贱人,怎么不去死。枉我那么真心的对待你,还真以为你快要死了。想死是吧,好,我成全你。你就该死,去死,去死,去死!”

程思昱颠狂的掐住叶晴的脖子,太阳穴上的青筋高高贲起,眼底血一样的红,活像一只吃人的恶魔。

肌肉男冷冷的看着,目光如寒冰一般,没有丝毫波动。

我却在他那副冰冷的目光之中,读到一丝痛楚。

或许,他是真的喜欢叶晴。

她肚子里怀着的,毕竟是他的孩子。

又是一个付出真心的傻子!

程夫人恍然大悟,这才惊觉自己之前默许程思昱养着叶晴的决定多么荒唐。

是她一时的狂妄自大和三观落地,加快了这场结局的进程。

恨和怨毒让她也疯了,加入施暴的行列,三个人打成一团。

程父几次想要制止这场闹剧,只可惜,根本没有人肯听他的,只能喃喃自语着:疯了,疯了,全特么地疯了!

和程爷爷的协议签完之后,程夫人对此分外不满,觉得是我过于矫情,让她没有面子。在一次撞破程思昱陪着叶晴去产检之后,直接决定让程思昱养着叶晴,等到时机合适,再将孩子也接回来,交给我抚养。

她在赌我那么在意程思昱,再怎么闹,最后也一定会妥协。

在她的认知之中,和程爷爷的协议,也只是我的欲擒故纵而已。

她自以为打了我和林家的脸,还为此沾沾自喜。

却不料,她是给自己挖了一个永远爬不上来的坑。

此时的她隐约的明白,她所最看重的一切体面和荣华富贵,正在远离她,所以,打起叶晴来,更加的疯狂和肆无忌惮。

现场几百人简直眼镜大跌,岁数长些的还能维持住形象,年轻的全都聚拢在一起,兴奋得双眼冒光。

程思昱那些好兄弟们,全都远远的观望,没有一个人上来劝解,连赵越铭也没有。

人到了穷途末路,是没有朋友的。

为了这一刻,我请来蓝城乃至全国知名媒体、网红大咖,并为之提供开放性平台,任意取景,任意采访。

一时之间,长枪短炮、直播设备,全都蜂而上,将程思昱和程家人的嘴脸全部记录在案。

没有专业设备的,拿着手机,一边录像一边解说,过了把综艺主持人的瘾。

婚礼是有全程直播的,用不了多久,全国人民都会看到这场婚礼的盛况。

而网络上,也将因此掀起轩然大波。

叶晴完了,程思昱完了,程夫人完了,程氏,也完了!

浓重的血腥味开始蔓延,有人恶心地跑出去吐。

我好整以暇的站在台上,冷眼旁观这场盛大的闹剧。

叶晴被打得那样惨,我心里还是有感触的,其实同为女人,我并没有想要为难她。

毕竟出轨这件事,责任方是一头扎进去死活不肯认清现实的程思昱,要怪我也是怪程思昱。

只是她几次三番挑衅我,做的太贱,不给她点颜色瞧瞧,显得我真的很无能一样。

不出意外,程家将成为明天的新闻头条,这个位置,他们梦寐以求许久。

程氏将受到一次前所未有的动荡,黑红也是红,但愿程家人喜欢这个礼物。

毕竟是程思昱亲手创造、程家所有成员亲自参与的,只是不知他们是否承担得起。

明天之后的程氏会如何,程思昱这个众人口中的小程总,清高冷贵的程少,会如何,所有人翘首以待。

我也是!

可笑如程思昱,还以为找回昔日真爱,结果却是给人做接盘侠,上赶着往自己头上扣了一顶绿到令人心慌的大帽子,得了个人财两空的结局。

简直就是大快人心!

失去我,会成他往后的人生当中,最大的遗憾和后悔。

此后他人生当中的每一天,都会因此而痛不欲生、悔不当初、生无可恋。

不过,这也是程思昱该得的。

怀疑叶晴,是从看到她小腹上的赘肉时萌生的。

她人很瘦,四肢纤细,唯有肚子鼓起来,我和妈妈描述过,妈妈说可能是怀孕,那种程度应是孕前期,两三个月。

再加上商贸那次,她和别的男人光天化日行不耻之事,更加坐实我的想法,便着人细查。

没想到,还真让我查出点有意思的东西来!

不得不承认,叶晴玩儿的是真花,也让事情变得更加戏剧化。

来找她的腱子肉男,是带她私奔那男人的保镖,名叫许琛。

她跟着男人过去港城后,被安置在一所小宅子里,每天的事情就是等待男人过来宠幸。虽说吃喝不缺,日子过得还可以,但是不够风光。

男人开始来得还算勤,渐渐的一两个月也不来一次。她为此哭过也闹过,男人一概不理,反而愈加冷落。

后来她避开佣人跑去男人的公司要说法,挨了一顿胖揍不说,还流掉了本可保她一世荣华的孩子,才知道男人是有老婆的,还有一双儿女,日子过得很是幸福。

至于她,不过是男人养着想起来玩儿玩儿的宠物,连小三儿情人都算不上。还曾为了谈生意,将她送给过好几个老头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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