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母在世时,把原主当宝贝养着,原主十指不沾阳春水,没干过家务活,不会做饭,但现在被养父养母养着,原主也懂事的想要给养母减轻一些负担,就开始学着做家务活。
渐渐的,养母把家务活都丢给原主一个人做,原主要上学,要干活,每天放学就往家里跑,作业没写,要先把饭做出来,因为养父养母回到家就要吃饭。
饭后,她要洗碗,打扫,洗衣服。
每天都要忙到半夜才能进房间写作业。
可严小妹嫌弃她浪费电,而且半夜点灯,她会睡不着。
严小妹哭着闹着,不跟原主住一个房间,就这样,原主从最小的房间搬出来,在客厅睡觉。
有时,家务活太多,原主一个人做不过来,想要严小妹或洪小萍帮一把手,洪小萍就会骂她懒,骂她小心眼,骂她没爹没妈。
原主跟养母辩解,就会被洪小萍掐一顿。
洪小萍从来不打她的脸,就会掐她胸上,大腿上,掐她见不得人的地方,让原主苦不堪言。
渐渐的,原主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,变成了一个怯弱老实,闷不吭声,讨人厌的丫头。
家里的活,明明是原主一个人干的,但洪小萍会在外面说,都是她和严小妹干的,原主就是一个懒丫头,吃闲饭的,什么活也不干。
久而久之,大家都传原主太懒。
原主十六岁,初中毕业后,洪小萍就以家里孩子多,供不起太多孩子上学为借口,让原主上班。
宋母是为厂牺牲,厂里给了原主一笔抚恤金,还为她留了一个工作岗位,原主初中毕业后,去厂里报道,进了宣传组,做了宣传员,每个月三十二块钱工资。
洪小萍说她工作轻松,不累,要求她下班后,做所有的家务活,每个月还要上交三十块钱工资。
原主不敢反驳,怕挨打。
四年中,她被洪小萍打出了心里阴影,只要洪小萍靠近她,她就会吓得脸色煞白,浑身颤抖,不管她有没有错,她都会哭着说我错了。
原主成了严家一家人的免费保姆,赚的工资钱要给两个养兄娶媳妇,要给养妹攒嫁妆,等养兄娶了媳妇,生了孩子,她的工资钱又要养侄儿侄女。
一直到三十岁,养兄的孩子们最小的都上了小学,原主还是没能结婚。
不是没人给原主说媒,但每一次有人上门提亲,洪小萍就狮子大开口,要六百六的彩礼钱,还要三转一响,三十六条腿。
把所有看上原主的人家,都给吓退了。
就这样,原主一直熬到了四十多岁都没嫁出去。
原主四十二岁那年,得了乳腺癌,是早期,需要做手术治疗,但洪小萍嫌弃花钱多,两个兄嫂也不同意拿钱出来给她治病,当时又恰逢鞋厂破产,原主没了工作,没了收入,也没了利用价值。
连原主最后一笔厂里给的裁员费,都被洪小萍给抢了去,说是原主要死了,原主必须在死之前偿还她的养育之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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